听力保健常识—预防药物性耳聋

听力保健常识—预防药物性耳聋

 

药物性耳聋是指使用药物不当导致第Ⅷ对脑神经的终末期管即耳蜗和钱婷损伤,导致感音神经性聋和/或前庭功能障碍。目前已将发现的耳毒性药物有100多种,常见的有以下几类:第一类为抗生素,主要是氨基糖甙类抗生素:如庆大霉素、卡那霉素、新霉素和链霉素等,除了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外,还有一些其他抗生素也具有耳毒性,如丁胺卡那霉素、小诺霉素、红霉素、氯霉素、四环素、多粘菌素、万古霉素或利福平等均可引起耳毒性。

第二类为利尿药:如速尿、利尿酸、丁尿胺等。第三类为抗肿瘤药:如顺氯胺铂、长春新碱和氮芥等。第四类为解热镇痛药,最常见的是阿司匹林。第五类为抗疟疾类药物,如奎宁、氯奎等。除此之外还有镇静、催眠类药物如苯巴比妥等,重金属制剂如砷、铅和贡剂等,避孕类如萘普生等也都可以致聋。药物性耳聋一旦发生,通常是不可逆转的,因此,对药物性耳聋的预防保健工作非常重要,要做好药物性耳聋的听力保健工作,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考虑:

  • 卫生行政部门加强耳毒性药品的管理,加强药物安全使用;
  • 用药前详细病史,过敏史及中毒反应,有此类病史者,不应使用;
  • 正确地选择药物,婴幼儿禁用耳毒性药物;
  • 由于治疗需要,必须使用耳毒性药物时,应尽量选用耳毒性低的药物,并采用最小的有效剂量,疗程不宜太长,一般不超过2周。同时要严格控制合并用药的品种数,要坚决防止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耳毒性药物合并使用。
  • 在使用耳毒性药物期间,可以适当用一些维生素类药物以及一些氨基酸、辅酶等药物,这些药物在预防耳毒性药物过程中有一定作用。同时要密切观察早期毒副作用的表现,有条件的地方应该进行高频听力监测或血药浓度监测。一旦发现患者有头痛、头晕、耳鸣或高频听力下降等早期症状,应立即停用耳毒性药物,及时就医,给与适当治疗。可以选择维生素、神经营养药和血管扩张剂等,必要时可加激素。
  • 加强医学科普宣传工作,普及医药知识、提高广大消费者科学文化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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